陆昂听不到林彩晴的呼喊,早就将她抛之脑后,与程清梅开始了新一轮追逐嬉闹。

程清梅被陆昂追得满屋子乱跑,俏脸羞红到了耳根,连鞋都没穿,就穿了一双白色丝袜,身上还被香汗浸湿了。

最后,当然是被陆昂抓住了。

摁在了沙发上。

程清梅的呼吸顿时变得急促了起来,精致的脸蛋上闪过一抹红晕。

陆昂很想对癫狂的林彩晴说,我现在的快乐你根本想象不到。

就在这时,陆昂的手机响了。

他拿起来一看名字,竟然是很久没有联系的保洁员孟大叔打来的。

之前陆昂帮助过他,让他囤积了一些食物。

孟大叔是个四十多岁的单身汉,无儿无女,又给人家做保洁。

为了节约生活成本,他平时就喜欢囤积一些便宜的临期泡面和火腿肠等。

末世之前,陆昂还给了他十万块钱,让他全部囤货。

根据前世的经验,这一世,陆昂愿意相信的人只有两个。

一个是孟大叔,还有一个就是乔玉雅。

这两个人,到死都遵守了人类的道德底线。

所以,他末世之前才尽可能地帮助孟大叔,也会毫不犹豫地给乔玉雅送去食物,根本就没想有什么回报。

孟大叔,活到现在,家中的物资依旧比较充足。

接通电话,聊了一会儿,除了孟大叔感谢他之外,陆昂还了解到他竟然也有了女人。

当然,他现在的那些食物,与末世前有千亿资产的土豪差不多。

有女人也不奇怪,没女人反而不正常了。

“孟大叔,恭喜你也成家了。”

“嘿嘿,陆昂,这还不是多亏了你,你……你现在……还好吧?”

孟大叔说话有点磕磕巴巴的,还带着不自然的憨笑。

陆昂跟他也认识多年,知道在这种时候,通常都是他有求于人,不好意思的时候。

孟大叔这人,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给其他人添麻烦。

而且,别人帮了他,他会一直记在心里,想办法回报人家。

陆昂很爽快地问道:“孟大叔,有什么事?你尽管说,我现在还好。”

孟大叔沉默了片刻,似乎不太好意思开口,可是犹豫了一阵子,他还是说道:“陆昂,我……想问你一件事。”

“孟大叔,跟我客气什么,说吧。只要是我能帮得上忙的,绝对没问题。”

孟大叔又磕磕巴巴地说道:“是这么回事。我女儿发烧了,家里没有药。她现在全身通红,我和她妈看得都快急死了。你……你那里有药吗?”

说到后面,孟大叔的语气都是颤抖的,充满了祈求。

陆昂的眼睛睁得老大:“孟大叔,你都有女儿了?”

这得多大的勇气,在这末世养孩子啊?

“不是,是我……是我老婆带来的孩子。”

哦!

陆昂明白了,以孟大叔善良的性格,看到一个女人带着孩子不容易,更多的是同情心占了上风。

当然,以孟大叔的条件,如果在末世前,能有个女人愿意跟他过日子就算不错了。

但,现在,孟大叔显然没意识到自己的尊贵,仍然保留着末世之前的心态。

所以,有个带孩子的女人找上他,也就不足为奇了。

“孟大叔,我有发烧药,大热天的,我给你送过去吧。”

孟大叔激动得半天说不出话来:“这……陆昂,让我怎么谢你啊!”

“不客气,救孩子要紧。”

“陆昂,你帮了我两次大忙,我先把话放下,只要哪一天你用的到我,我但凡说个不字,我就不是人养的!”

孟大叔激动地发誓。

陆昂笑道:“孟大叔,你这话说的就生分了。咱们都是一个小区的熟人,就别客气了!”

白天,外面气温50多度,陆昂开车去了他原来的小区。

孟大叔家虽然很热,但30多度的高温,也能忍受。

他的女人是个叫许红燕的中年妇女,看上去楚楚可怜,今年三十出头,因为生了孩子,身材很丰满。

孟大叔打了一辈子光棍,根本挡不住这样熟女的诱惑。

进屋寒暄几句后,陆昂就觉得这女人不简单。

不过,许红燕能找到人给她养孩子,那是人家的本事,孟大叔都不介意,陆昂也不好说什么。

陆昂乐呵呵地道喜:“孟大叔,恭喜恭喜啊!”

孟大叔有些不好意思,“恭喜啥啊?也就是搭伙过日子。我的情况你也知道的,要不是现在这情况,我根本找不到媳妇。”

陆昂取出发烧药:“快给孩子吃药吧!这时候,生病可不是小事。”

孟大叔接过药,眼睛里满是激动之色。

“陆昂,谢谢你,太谢谢你了!”

许红燕连忙给孩子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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