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狱之内,无风无光,连烛火都是不会跳跃的,可面前这个少年,带着月光的皎洁与通透,一双黑白分明,清澈澄净的眸,似乎能震荡灵台,让人忘了这里是暗不见光的人间幽冥。

申姜更觉得自己这步没走错,没准一不小心,就能把案子破了,升官发财!验尸什么的不重要,死者兴不兴奋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凶手是谁!

“是不是跟着丝线线索找,找到被子,就能锁定凶手了?”

“我觉得……大概没有凶手会把被子随时放在身边,”叶白汀摇了摇头,“你需去现场勘查,顺不顺利,找被子都是第一步。”

申姜想了想,也觉得有难度:“强盗杀了人都知道藏刀,凶手很可能会藏被子,这橘红丝线虽然贵,却不算稀缺,有点钱的人家都有,哪哪都有,一模一样的东西,凭什么说某一条就是凶器?这个凶手多狡猾,犯罪现场都能伪装,骗过姓布的仵作说是自作自受,没有凶手,作为杀人凶器的被子当然要处理一下吧”

叶白汀:“这倒未必,杀人血衣易烧易弃,被子相对来说太大,怎么处理都很显眼,死者被闷死,看似全无痕迹,被子自然也安全了很多。”

“那老子怎么找?”申姜有点急,“怎么确定找到的就是行凶的那一条?”

叶白汀眉睫微敛:“血迹。”他指着死者嘴角处非常浅淡的撕裂伤,“再小的出血量也有痕迹,那条被子上,一定有很容易被忽略的血渍。”

申姜摸了摸下巴:“行吧,老子就去找找这被子!”

叶白汀又问:“死者平日以何为生,爱好什么,在外名声怎样?”

申姜:“死者叫梁维,是个六品小官,督粮转运使,名下有布行生意,早年是孤儿,没家世没背景,一路爬到这个位置,绝对是能力超群,就现在的家财,都够儿孙霍霍几辈子了,可惜他无儿无女,更别说孙子了,偌大的家财,怕是都得便宜小老婆们了。”

叶白汀:“小老婆们?”

申姜:“你不问爱好吗?他的爱好就三样,一是布,二是酒,三是小老婆,做着督粮转运使,却没做粮食生意,偏对布料颇有研究,铺子光京城就开了十来家,万贯家财都从这里赚的,没事就好品品酒,那些大小粮商想找他走门路,送好酒一定不出错,正是年轻力壮血气方刚的年纪,又有钱,有点小权,色当然也免不了俗,这几年,年年都要纳两三个小老婆,玩腻了,就或卖或送换出去,是以这方面,名声不太好。”

叶白汀:“照他这个纳法,怕是不好讨良家女吧?”

“可不是怎的?”申姜一脸‘你可算说着了’,“谁家再穷,也不带这么卖闺女的,他那后院乌烟瘴气,什么红牌窑姐都有,明明人长得还行,也是官身,到现在,也没哪个门当户对的人家看得上他,能正正经经的娶房妻室。”

叶白汀长睫微垂,沉吟片刻:“所以他是个薄情寡义之人,和小妾全无感情?还是花花公子,对女子真情实感,只是容易移情别恋?”

申姜:“这我就不知道了,反正在外人眼里,小老婆于他,不如美酒,美酒于他,不如布匹及生意。”

所以这是个事业心很强,爱财爱酒的男人……

“他身边就没有特别亲近,特别信赖和依靠的人?”

“大约……”申姜想了很久,摇头,“还真没有。”

叶白汀眼睫微动:“不,他一定有。”

“啊?”

“辛苦申总旗去勘察现场,走访死者社会关系,凶手,一定是死者非常喜欢的人。”

“啥?”申姜不懂,怎么话题突然就跳成了这样,“为什么?”

叶白汀指着死者身上衣服:“穿成这样,一定是精心打扮过的,寅夜小酌,你觉得他是想自己享受?”

申姜:“不然呢?都说了他喜欢在楼顶赏夜景啊。”

叶白汀摇了摇头:“别的时候,我不多言,只说死者遇害这一夜,我问你,申总旗,如果你某天想一个人安安静静,享受惬意,不被打扰,是不是最放松的状态?”

申姜点了点头:“那必然是。”

叶白汀:“你在最放松,不想见任何人的时候,穿这样的靴子,系这样的腰带?”

申姜仍然不懂:“挺好看啊。”

叶白汀叹了口气:“这是在夜里,万籁俱静,无事打扰,若欲一人饮酒独醉,比如我,会换上最舒服的睡衫,它可以是棉可以是麻,但一定足够柔软,我不想被任何东西束缚,不管什么腰带,袜子都懒得穿,更不要说鞋——死者的穿着,华丽庄重,足够显身材却并不舒适,精心打扮,他是要给人看的。”

申姜铜铃眼立刻瞪圆:“你的意思是……当时有第二个人在场?”

叶白汀:……

他看申姜的眼神宛如看一个傻子:“不是说了,此案有凶手?”

“可谁知道凶手还能和死者一起饮酒呢?”申姜想想随尸体来的卷宗,“当时现场只有一个酒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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