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第二天中午,我接到苏国权的电话,约我去苏氏集团见面,和在天宫大酒楼的凌霄宝殿吃饭不一样,这一次就是正式的谈判,最后的结果我和苏国权都挺满意,我首次以为青云有限公司的名义向苏氏建筑集团注资五千万获得苏氏集团百分之七的股份,同时以青云有限公司持有人的身份向苏国权个人出具委托书,委托苏国权代理我名下百分之七股份的一切事宜。

也就是说,苏国权手上持有的苏氏建筑集团股份虽然被我收购了百分之七,但他实际享有的权力并没有因此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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