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宋欢忘不了,她第一次见到林赋的时候,他的木质书桌上摆着厚厚一摞的书,他安安静静坐在角落里发霉,手里的钢笔一圈一圈转着。而她只是看着,他利落的短发,干净的白衬衫。那天窗外蝉鸣了三声,而她的心似乎狠狠地跳动了一下。

宋欢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不错,可是宋家不缺这一个女儿。其他的姐姐妹妹都缠足,沿用旧时的习俗。而她仰慕革新文化,受此影响,还专门来学堂上学。她穿着青色的手工高定旗袍,珍珠项链挂在外头,发梢微卷的亚麻色长发,她浅色的眸,丰满的嘴唇,无疑都是是让男人溺毙的尤物。

“宋欢,很高兴认识你。”

她明艳的笑,在这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打在林赋的心上。毕竟,谁会拒绝太阳的照耀呢,“林赋,双木林,天赋的赋。”

他们一起上课,交流意见,批判政事。那天林赋带来从家里偷的威士忌,是洋酒,他们点灯举杯畅聊,只是没料到林赋一杯就醉。他在空旷的草坪上,挥舞手臂,慷慨激昂的,朗诵文豪们的文章。

他们的关系一下拉的很近,像知己,像恋人,外人看来总是暧昧的,缠绵的。

无需解释,这就是宋欢的目的。

宋欢遮掩住眼底的阴郁和消极,用着仅剩不多的热情去搭理林赋,她早就不是一张白纸了。

深色的涂鸦上盖再多的白色,也只能遮盖,时间长了还是会透露底下绝望的深沉,这无可避免。宋欢掩饰的很好,她在林赋的前后,是两个极端。

阴郁的眼神和气质,绝望孤独的死寂;明艳的笑容和神情,生动灿烂的温暖。

如蛊惑人心,那悠远、糜烂的大烟的味道。颦眉垂眸,低头含笑,举一动皆是风情

若要她有多喜欢林赋

她说不清,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喜欢他。宋欢没有童年,没有朋友,没有乐趣。二十三年来的春秋,陪伴她的是只已经老去的御猫。她的母亲生前,唯一留给她的遗物。北京城里有大大小小的高楼林立,京郊有大片大片的森林。但宋欢不喜欢树,或许某一棵树下,埋葬着她的母亲。

她的母亲是留洋回来的,上海的一朵玫瑰,凭借出色外貌和才华,当然少不了手段,搭上了宋欢的父亲。

那是个名动一时的女人,显然将自己的美貌完完全全遗传给了宋欢。

宋欢不喜欢她的母亲,她童年的白眼、谩骂、轻蔑,都是因为她的母亲,也有的出自这个女人的口。因为这个女人不甘,不甘心做一个小小的五姨太,她在后院里点火,害死了人。

02

林赋喜欢上了一个女人,一个平平无奇,甚至低贱的女人。样貌才情家世,样样比不上宋欢。

“林赋,如果我说我喜欢你。”宋欢眉眼弯弯,还是那副烂漫的样子,她带笑,笑却不达眼底。她语气轻快,可此刻却备受煎熬。她从她的母亲身上得到的不止美貌,甚至连不服输不甘心,也学了来。

“欢,你很优秀,可是我不会喜欢你,因为我心里已经有人了。”林赋如此说道。

她装作漫不经心的挑起眉,用玩笑的口吻,“那如果她不在了呢。”林赋却没有再回应,同时也不曾看到,她轻轻抬起下巴,满眼难以言述的冷漠,和往日截然不同,如同海面的浮冰,深沉、孤傲的冷漠。

“我明白了。”宋欢优雅的抬手看了一眼手表,略缓慢而沉重的音色,让人有些不寒而栗。她即含万千风情的弯起唇,看着林赋,话语恶劣,却像是在谈论今天的天气,“我是法医,能够轻易的将人肢解。你是医生,不知道能不能再把人缝起来呢”

她惊慌失措,此刻露出马脚。

伪装的皮囊几乎就这么撕开,但是林赋或许一心在他的爱人身上,没匀给她一点在意。

再次相见的时候,是一个月之后上流社会的聚会,林赋一身得体白色的西装,与往日不同的事是,他的臂弯里有一个女人。那女人穿着浅蓝的旗袍,规规矩矩的挽着他,容貌最多算着上秀气,面皮上浮着薄薄一层红晕,是幸福。

宋欢看着,理了理定制的洋装,别起鬓边的碎发,朝他们走去。

目光大多是给女人的,多纯洁灵动的眼神啊。宋欢看着那双漆黑明亮的眸,“真好看。”她说道,

女人朝她微笑,“小姐也很好看。”

宋欢从手包里拿出烟盒,点了一支放到唇边,抽了一口之后,才换手拿烟,把手递过去,“宋欢。”

女人握住她的手,甜甜的回答着,“宋小姐,我叫楚楚。”

“哪儿的人”

楚楚笑容微微停滞,林赋将她往怀里带了带,“欢,这是我的未婚妻,跟我姓,林楚楚。”

宋欢笑的很耀眼,她捏着烟,漫不经心的打趣着,“娼妓之女,也要林家愿意接纳才是。

话说完,宋欢便不再理会他,转身就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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