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随涯说完走到时集笙身边,将柳条环递给他:“哥哥,我自己编的哦,送给你,谢谢你救了我。”

时集笙看着编的并不是很好看的头环,脑海里浮现出女孩埋头认真编织的模样,刚准备接过柳条环,小女孩却朝他挥挥手,示意他蹲下来。正下棋的时老爷子和陆将军朝两人看过去,就看见楼梯旁,穿着一套黑色运动服的少年双手撑在膝盖上,半蹲在穿着黄色连衣裙的小姑娘面前,小姑娘举起手,将手里的柳条环戴在男孩头上,一人一脸不情愿,一人脸上乐开了花,两位老人就这么各怀心思的看着。

“哥哥,真好看,像个英雄”陆随涯拍手夸赞,时集笙却满脸的不相信,戴着这个明明土得像个山炮,但看着女孩天真烂漫的样子也不想计较了,牵起她的手带她上楼:“主要是人长得帅,经得起糟蹋,你个小屁孩知道什么是英雄?见过英雄吗?”

“当然见过,爷爷和时爷爷就是英雄啊,爷爷还说英雄是舍己为人,舍生取义的勇士。”陆随涯一步一步跟着时集笙,边走边回答。

“成为英雄一定要舍吗?小傻子”时集笙不置可否的低头看着小姑娘,随涯疑惑的抬头看着他,觉得他的问题好难,不知道怎么回答。

如果是22岁的随涯,她会回答:是,“舍”是成为英雄的必要而不充分条件,英雄之所以被尊称为英雄,是因为他们舍弃了更多的个人利益。可惜那时候,时集笙再也不是她感情里的英雄,她讨厌他自私霸道,讨厌他约束自己,讨厌他什么都不解释,她想尽办法逃离这个人的势力范围如果是31岁的时集笙,他会赞同她:是啊,“舍”的确是成为英雄的必要而不充分条件,因为自己明明舍弃了那么多还是没能成为他们这段感情里的英雄。

可现在17岁的少年和8岁的小姑娘可能都对英雄的理解狭隘又模糊。

陆随涯跟着时集笙走进他的卧室,看见地上正打开着一个行李箱,“哥哥,你要回去了吗?”

“是啊,回家再收拾收拾要去美国那边熟悉环境准备开学了”时集笙拿起桌上的一张简笔画递给随涯,画的正是第一次见面,在琼花下练字的随涯。“送你的,算是回礼吧。下次再见面,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

“我不会忘记哥哥的,这是我们家的院子啊,这个小姑娘是我吗?”随涯傻乎乎的问

“额,不是你还有谁,你以为谁都边吃东西边练字吗?”时集笙笑着反问随涯,“以后别想着摘柳条了,再掉进河里没人救你。”

“哦”随涯看着时集笙收拾行李,心里闷闷的不开心。

第一次随涯觉得离别真令人难受。

“我教你游泳吧”时集笙突然对随涯说

周末,时集笙带着随涯来到市游泳馆,里面的人并不多。随涯换好泳衣后,时集笙帮她套好游泳圈,带着她慢慢下水。刚入水,那熟悉又陌生的浮力让随涯想起了溺水的经历,她慌乱起来,两腿乱蹬,抱着时集笙不撒手,就差踩着时集笙的头站在水面上了。

时集笙被随涯弄得也有些狼狈,还呛了点水,只好任由随涯像只无尾熊挂在自己身上,一手抱住她,一手轻轻拍拍她:“不要害怕,没事的,我就在你身边,不会溺水的,相信我,嗯?”

随涯听到了他的话,稍微镇定下来,但还是紧紧抱着他,时集笙说:“来,随涯,慢慢松开手,咱们有游泳圈怕啥,你看其他小朋友在水里多开心啊。”

随涯看周围有几个小孩朝自己看过来,还有比自己年纪还小的孩子都一个人在水里游来游去,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只好咬紧嘴唇慢慢松开时集笙。

时集笙两手在水里握住随涯的腰,借着水的浮力一直举着女孩,见随涯松开自己,他慢慢放下随涯,松开自己的手,握住随涯的手,教她怎么去划水,渐渐地随涯适应了在水里的感觉,没有起初的害怕了,可以稍微蹬蹬腿划划水了。时集笙耐心的陪在她身边教她,两人在水里泡了很久,时集笙见随涯手已经有点皱了,便带她到岸上,拿毛巾给她裹上夸奖:“今天表现很好,下次我们再来,一定可以学会的。”

随涯从毛巾中伸出小胖手,学着刚刚看见其他小朋友的样子,将手上的水甩到时集笙的脸上,见他眼睛眨了一下,咯咯咯的笑起来。

“小没良心的,快去冲澡,我们还在大堂那边见。”时集笙也不恼任由她闹着,刮了刮女孩的鼻子说。

两人走出游泳馆时已经时傍晚了,晚霞布满了天空,照得天地一片热烈的红。一高一矮,手牵手走在路上,司机开着车慢慢跟在后面,心想:少爷怎么想起来带着个小丫头来游泳,这个年纪该牵着女朋友的手才对嘛!

“清风衬晚霞”随涯指了指天边说。

时集笙从未像此刻这般宁静过,听到随涯的话难得的矫情起来:“阳城真是宜居宜人,你会记得今天的晚霞,记得我吗?”随涯信誓旦旦的保证:“虽然有时候我连书包都会忘记带,但我会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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