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便孤身一人回到了那座村庄。尽管明知自己的魔法不过才修炼了一晚上,不可能有大的进展,但我还是忍不住……忍不住亲眼去看看那座村庄……

时间上,当然是为时已晚了。当我赶到村庄之时,看到的,只是满地的鲜血——也不能说是鲜血,因为血液,是早已干了的……

也是从那一刻开始,我突然有了丝明悟,在这个世界,想要完成自己想要的事,就绝不能依赖他人的力量。冰洁也好,瑞恩也罢,他们都有自己的思想,他们都有自己想要去做的,并不会一昧地来替我实现我的抱负。我能做的,也只是不断提升自己的实力,靠自己,来完成一切!

十天后,满身灰尘的我从一间破旧的小木屋中走出,手中的那本冰系法典,也由原先的半新变得有些破旧了。“伦鲁迪尔之城,我来了……”我低喃道。

走在狼神族的街市里,不得不说着实是有些怪异。狼神族的每一个成员,都是可以随时响应族群号召,成为军队的一员的,因此狼神族的单体战斗力自然是不俗。可此刻我看着街市里安详的狼神族族民,怎么也想象不出他们上战场后厮杀的模样。

“喂,老郭!怎么说我俩也是二十年的好兄弟了,这块猪肉你就便宜点卖给我好了,如何啊?”

“不行啊,老李!我老郭做的是小本生意,像这种几斤几两的价格你就别来与我为难了啊!再说了,你看这头猪啊,多嫩啊,都是自家养的啊!”

……

诸如此类的对话不停地在这个繁闹的集市内上演,我思忖了片刻,觉得自己在这南蛮人生地不熟的,最好还是去买一份地图来,好好确定一下前往伦鲁迪尔之城的路线才好。

“您好,请问能给我一份南蛮的地图吗?”

“南蛮的地图啊!一钱银子一份。”

“一钱银子,这也太贵了吧?!”

“小兄弟,一看你就是外地来的。南蛮这地方,七拐八绕的,想要把它的地图绘制清楚,可不是一件易事啊!再说,只要你买了一份南蛮地图,那么整个南蛮域,你哪里都去得,哪里都不会走丢了。”

我暗自思索,觉得确实有几分道理,便从包袱中取出了一钱银子递给了那位小贩。

顺着地图看去,我此刻正处在南蛮狼神族的亩新镇,至于距离那伦鲁迪尔之城,距离有……居然有将近一万里路!

看到这个结果,我不禁有些心塞。原本我以为要想到达伦鲁迪尔之城也不过只需走过千把里路即可,现在却得知这个路程是我预期的十倍!

唉,该怎么办呢?照这样发展的话,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伦鲁迪尔之城。

突然,不远处的一则广告吸引了我:由卡斯特国最强大的工匠贝奇塔所研制的最新产品,潜力无限鞋!这双鞋不同于一般的增强使用者移动速度的鞋,这双鞋,可以根据使用者的潜力来产生相应的速度。意思就是说,你的潜力越大,那么当你穿上这双鞋时,你所获得的移动速度也就越大。各位,你们还在等待什么?今晚戌时,洪都商场三楼,我们将举行一场小型拍卖会,来决定这双鞋的归属。各位,不见不散啊!

勉强看完这则稍微有些偏长的广告,我的心情是久久不能平复。

潜力无限鞋,干他妈的潜力无限鞋,要是老子有了这双鞋的话,还担心到不了伦鲁迪尔之城吗?哈哈哈……

什么?我的潜力不够?不存在的,像我这种十天便修习完冰系法典前两卷的绝世天才,怎么会存在我的潜力不够的问题呢?

嗯,很好,那个什么拍卖会,以我的这点微末家当,是断然参加不起的。因此,我要想拿到这双鞋子,唯一能采取的措施就只有——智取。

没错,就是“取”。我兰风的事,怎么能说偷呢,应该是说“取”。

主意打定,我便开始着手制定作战计划。首先要做的,自然就是熟悉作案地点的环境了。

我立刻先跑去好好打理了一番,至少使自己的外表看着像某些大牌。于是,我便器宇轩昂地走向了洪都商场。

要说这洪都商场,也是真的大,商品也是应有尽有。不过由于有颜伯的事在先,我对于洪都商场便先入为主地怀了一些厌恶之情,因此对于取他们东西什么的小事,我是丝毫不感到愧疚的。

我很快便登上了第二层楼,但当走到第三层入口时,却是被几个大字给吓了一跳:仅贵宾可入。

糟糕,这洪都商场也太麻烦了吧。怎么连上个三楼这种事情都要贵宾才能进去?但想到三楼今天要举办那双鞋子的小型拍卖会,我又有些希望说不定会有变数。

我决定先观望一阵,看看众人是怎么进去的。

于是我便在二楼闲晃了起来,同时一双贼眼倒是时不时地撇向那三楼的入口处,期待着有一些愣头青去硬闯。

然而过了好久,却都是没有好戏发生。三楼入口处的迎宾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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