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雪过了,连着几日都是晴天。    翠姑把三腿凳子搬到门口,倚着门框,借光亮做绣活。李氏对她们殷勤得很,她大可不必再做活挣钱。可小娘过几年就要出门子,没有嫁妆怎么行。太太不管她们,只有自己多操心预备了。    “太阳底下动针线会坏眼睛。”    翠姑头也不回:“这会儿日头好,晚上做还要费油,不如现在做完来的节省。”    过了一会儿,她觉得腿上痒痒的。    翠姑低头,四五只蚂蚁顺着裤管正往上爬。    “啊!”    她大叫一声,赶忙站起来抖了抖,这才发现脚边不知何时放了一个蚁窝。偏过头,周宪笑得见牙不见眼,还朝她眨眨眼睛。    看着孩子欢乐的模样,再大的怒气也要冲散了。    翠姑收拾好绣件,又搬回椅子,亲昵地点了点周宪的额头:“又淘气,为什么恶作剧呢?”    “我费再多口舌,你也不会听我的。不如寻个蚁窝来,你吃了亏,自然就听话了。且这时不过被蚂蚁咬了几口,你若在太阳底下坏了眼睛,老来不是更加难受?”    还真是这么个道理!    翠姑搂着她笑道:“小娘长大了,能作主了,翠姑以后都听你的。”    主仆二人相安无事地过了半月,李氏不敢多生是非,日子和和顺顺地溜了过去。    周宪投为女身,刚开始很是别扭。冬日里不好洗浴,翠姑要帮她擦身,她扭扭捏捏地不肯。幸好,她既有周鹤林的记忆,也保留了张妞妞十年的生活影像。最初一段时日过去,也就渐渐矫正了过来。    能再世为人,已是侥幸,若还要苛求什么,岂非贪得无厌?    只有一点,她见不得翠姑每日里劳神费眼地刺绣,就想做点什么添补家用。可她一个桌子高的三寸丁,除了吃就是玩,稍做些什么就显眼得很。    周宪让李氏送来一些笔墨纸砚。    翠姑奇道:“小娘要这些做什么?”如今世道,虽说不会拘泥女子读书写字,但想像前朝元帝时一般参选女官可就难了。    周宪心疼得直抽抽,她前生花了多大的功夫,才逼得姬镜设立女科。她深知某些女儿家饱读诗书,见解不凡更胜男子。这些巾帼宰相们困于闺阁,多少才学抱负都随水流去,实在可惜!    机灵聪颖都用在后宅争斗上,不亚于明珠委地,宝剑蒙尘。    她气鼓鼓地说道:“练字。”    第二天,李氏就送来一只旧的湖山软毫,连同一叠普通宣纸。    周鹤林是书法大家,一手瘦金体意度天成,颇有□□。但张妞妞却没摸过笔,幼稚白嫩的手腕软趴趴的没什么力道。    若想捡回从前的字,只有勤学苦练一条路了。    从这日起,周宪卯时初刻就起床,用饭洗漱过后就开始练字。没有摹本,她只能凭脑中的记忆刻画出前世所见的字帖。    笔力不够,瘦金体不适合初学者用。她想起朝中礼部曾有一名小吏,当官的本事不怎么样,一手小楷却写得极好。她见过两次他上交的公文,便决定以它为范本临摹。    又过了一月多,周宪的字不那么软趴趴了,勉强算得上周正,和前生却是没得比。若常人练字月余就能有这般进益,皆是喜不自胜。可她却别提有多难受,有时竟也忍不住掉金豆豆。    不全是练字的缘故,也因她心中始终有几分抑郁不得解。    落到如今地步,苟活于后宅中,她颇有几分疑惑。周鹤林苦读十年,为官作宰,一腔热血,难道就用在对付一个仆妇身上?难道从此就甘于平淡,挣一口饭吃就行,或者如翠姑所说,安安分分嫁个小郎君?    张妞妞的人生轨迹,放在周宪身上却让她觉得无比荒谬。    寒窗十年,拜得名师,少年时忧国忧民的情怀,将姬镜认为知己的狂喜,对尔虞我诈的厌倦,对富贵功名的淡然,甚至于……最终的孤注一掷。    她搁下笔,怅然一叹。    前尘往事,已随风去,多谈无意。    说来好笑,投胎走一遭,心智也仿佛和幼童近了些。    唯有练字的时候她心最静。    如此这般,每日洗笔的水都泼出去两盆,李氏送来的半旧不新的砚台也快磨破了。    李氏送来米面,忍不住提了一嘴:“小娘又不用考女状元,俗话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姑娘也劝着些,练得这么勤,别好好的反而耗了心血。”    其实张府当家太太对周宪不闻不问,却也没想饿死她。每个月公中都会拨来柴米点心,只是从前都被李氏昧下,偷偷换成银两。张妞妞饿得面黄肌瘦,可怜全是被克扣的。如今不同以往,换了周宪,李氏对她心有畏惧,自然不敢再扣下东西。    翠姑打发走她,把这番话原原本本告诉了周宪。    连着几个月好吃好喝,周宪原本凹下去的面庞渐渐圆润了起来,细瘦的胳膊腿也长出了肉肉,颇有了几分幼童的玉雪可爱。    她正站在凳子上练字,悬腕提书,闻言把笔一搁,理直气壮地问道:“你不是说都听我的吗?”    奈何她话说得正经,语音却是奶声奶气的。翠姑扑哧一笑:“好好,都听小娘的。”    周宪专心练字的当口,翠姑怜惜她用功辛苦,想着去灶上寻好吃的慰劳慰劳她。可是她一个仆人,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