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时于首都西安打北望,马车经过尘土飞扬,高处看去呈一片红色,所以叫红尘滚滚。

红尘滚滚中取功名利禄,所谓的洪福齐天不外如是。与洪福对立的是清福。人活一世,到老了各种心态都来了。有的人老了不甘心,说要向天再借五百年才够用;有的人老了看淡功名,清净安逸,安享晚年,这大概就是清福了。

但谭鹏以为的清福是为所欲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比孔子的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还要高级,因为不受规矩的限制。但人生来就有迷障,不但忘掉上一辈子的事,这辈子还陷于这个世界的框框中,想要跳脱出去很难!

所以洪福容易,清福却难。规则在这里,人就不得不遵守。若不遵守,那是异端,人神共愤。

神从哪来?谭鹏知道的神一直都是从别人口中得来。有人说有神,那就有了神,可没人见过。所以他理解,神就是道德的制高点,这个制高点根据时代改变而改变,古代时候宽袍大袖,现在西装革履。旧时候女人出轨要浸猪笼,大众认为理所当然。现在法院一纸判书判定离婚,也是理所当然。

旧的肯定不对,因为时代在变迁。新的一定是正确的么?可能几百年后,又是一个面貌。

……

在美利坚媒体的报导下,谭鹏成了一个祸害。因为他暴力反抗执法,因为他过失杀人。原因是当时他出手相助一个国内来的女同胞,失手将一个白人男子打死。

谭鹏师范毕业后,不甘心做一个老师,在一个混的好的同学帮助下去美利坚打工赚钱,准备回国大干一场。没想到遇到了这事,他也很懵逼。

很难想象,作为一个师范毕业的见习老师,会失手杀人。在那之后,谭鹏开始了逃亡生涯。东躲西藏并没有让他感觉疲倦,因为在这个国度他没有归属感,横冲直撞起来也就没有了道德上的束缚,没有束缚就没有恐惧。

但是今天终于逃不掉了,他被那死去的白人家人雇佣的杀手堵在巷子口,逃无可逃。在资本社会中,有钱就有理。那死去的白人家里有钱有势,他们比警察的效率更高,提前一步找到了谭鹏。

这件事必然无法善了,因为谭鹏看到对方掏出了枪。如果对方拿着冷兵器,他或许不怕,格斗拼命,人高马大的白人黑人他都不惧。他十八岁开始健身,二十岁接触散打,大学期间系统的学习了桑博,甚至还和一个同学的叔叔学了几手八极拳。

但对方拿着的是枪,他的手段都用不上了。

他手里拿着一部手机,手机是从一个刚从国内过来的国人手中买来的,中文系统。他拿起手机,解锁,点开屏幕上的购物淘米软件。

临死还要逛淘米么?

本来他打算想办法回国,逃亡越久这念头越牢固,当看到了淘米软件后他每天就上去刷刷,看着上面的商品心里琢磨着回国后要买的东西,要如何开启一段新的生活。这也算支撑下去的信念。现在再看最后一眼吧。

现在这些都没用了。

为首那个长发白人持枪缓步前行,眼睛一瞬不眨的盯着谭鹏看,口中发出安慰式的话:“放松,别动,别有多余的动作,就站那别动……”

谭鹏认为这人有点碎嘴,也没搭理他,眼睛继续看着手机屏幕,颇有些认命了的架势。

用他的话说就是:“老子本来是当老师的命,非得嘚瑟到这个地步。可袄子最牛鼻轰轰的美利坚警察打过,最操蛋的心理变态者杀过,最顶级的餐厅的霸王餐吃过,最漂亮的大洋马也骑过了,还有什么可顾忌?”

当那长发白人距离他五米左右的时候,谭鹏突然抬起头,这段时间打打杀杀积累起来的戾气自眼中全部释放。

临死老子也要吓唬你一下!

天可怜见,这四人根本没有要现在杀他的意思,只是奉命将他带回去。只是,其中的那个长发白人许是心理素质不够好,被这冰冷目光一激,当场食指一勾,走火了!

子弹击中手机,穿过淘米图标,穿过谭鹏的心脏……

时间是什么?谭鹏小的时候,以为时间是一个东西,像水一样在星空流淌。许多人,包括接受过高等教育的许多人,都不怎么明白时间究竟是个什么东西。越是广而周知的事情,就越没人去深究。

后来谭鹏从一个小科普节目得知,时间就好像一个形容词,它形容的是,整个宇宙所有摸的着和摸不着的事物的变化。也就是说,如果某一刻所有物质不在变化,那么时间就停止。相对而言,这个停止的过程太久,相对一万年,我们也根本不晓得,多可怕!

如果说一个人穿越时空,就意味着,所有事物的变化,还原到时间线上的某一点。而只有这个人,他没有变化。这是最完整的穿越。

显然,透过万物的变换,只有一具驱壳不变,完全的回到过去,这很难。

谭鹏穿越了,他穿越到了宋朝大观二年。但是这个穿越既不是灵魂穿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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